关于手机号码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关于手机号码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手机号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手机号码使用权规定并不是特别明确。
个人认为手机号码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物的一种——无形物。既然属于物,就受到《物权法》的调整。
而由于我们每个人不仅可以使用手机号码,且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拍卖对手机号码进行处分,因此在每日讲法看来,我们对手机号码享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是用益物权。
手机号码是否为“物权法”中的物?
首先《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人应该毫无争议的认定为国家。而所有权,是物权中的一个法律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物包括动产、不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也适用于物权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更新,目前法律中的物,包括有形物、无形物。有形物,顾名思义能够被外界看见、感受,有外在形体的物,比如土地、轮船、手机等等。无形物,不能被外界看到、摸到,没有外在形体,但客观存在的物,如无线网络、电、空气等等。
因此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对无形物保护进行了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既然我国法律承认无形物,无形物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调整,因此个人认为手机号码应该属于无形物,可以适用《物权法》。
普通人对手机号码享有什么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手机号码所有权属于国家,那很多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手机号码是从运营商那里办?
这是因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码号使用者,是指获准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分、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因此运营商也是国家批准的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对物的权利最大的就是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正是因为国家是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人,因此才可以授权给运营商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0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物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国家作为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人,完全有权利在手机号码上设立“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简单的说是指,所有人把对物的大部分权利授予他人,只保留对物的最终控制权利。
而我们个人通常都是在运营商处办理的选好业务,运营商此时是将从国家获得的号码使用权转让给了我们个人。
但我们个人取得的不仅仅是号码的使用权。因为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如果个人对手机号码仅仅是使用权,为什么还要通过拍卖?
因此个人对手机号码远远不止是使用权,那么不是使用权,又不可能是所有权,就只能是“用益物权”了。
总结
关于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尤其是个人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可以肯定的是,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运营商从国家取得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应该也属于用益物权)。而个人又通过与运营商签订合同,有偿使用手机号码,在每日讲法看来,个人对手机号码享有的是用益物权。
运营商与个人之间的入网协议,其实是约定了手机号码的物权,同时也约定了相关服务费用等的债权。
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明确个人对手机号码的权利具体是否属于用益物权,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却告诉我们,个人对手机号码享有用益物权。
一嗨租车我已经租过一次了,但我用另外一个手机号注册,可以享受优惠吗?
不可以的。作为新用户租车,首次租车需要提供租车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以及信用卡。 除非你朋友本身属于符合规定的新用户,他租过来的车给你使用这样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租车公司来说,仍视为你朋友是租车人。
手机号码是我们自己用钱买的,为什么还要交月租呢?难道是租不是买?
应邀回答本行业问题。
手机号码是国家资源,你没有花钱买,而且也不卖给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四节 第二十七条 规定: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电话号码就是归国家统一管理的电信资源的一种。
所以,你对电话号码没有所有权,你只有使用权,或者你也可以认为国家把号码租给三大运营商,三大运营商再转租给你。
你入网的时候运营商不可能向你收"买号费",而如果你从"号贩子"那里买的电话号码则是另外的事儿了,买来的号码归属也并不是你的。
现在说的月租费,其实也不是什么月租费,只是一些服务的套餐而已,如果说费用的话,说成是"最低消费"或者是更准确一些。
这些月租费包含的内容,比如多少分钟,多少流量等,如果用单独的购买来说,也都是高于月租费的,也就是说三大运营商并没有收取你"号码占用费"。
而实际上这个号码占用费,三大运营商还是要按月或者按年上交给国家的,这笔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果使用手机年头比较久的,会记得以前有一个三大运营商代收的每3个月10元的"无委费",就是这个费用,其实上现在三大运营商还在替用户缴纳这笔费用。
总而言之,个人的手机号码的归属权是国家所有,也不是三大运营商所有。你并没有因为号码本身支出过购买费用,也没有租用费用,那是通信系统的使用,是包含打电话、上网等的套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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