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这一项?
借新还旧,在许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中,都经常出现。最常见的借新还旧,就是在银行放贷业务中,一般不会涉及什么违法犯罪问题,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如果是在P2P或者面向公众的民间借贷领域,一家企业如果面向公众吸收资金,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况,是否就一定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关键就看就有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这个问题,2011年版《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制定时,有观点提出,如果集资人将后期所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前期本金和高额回报,可以直接推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最高法经研究后认定,“以新还旧”、“以后还前”确实可以初步断定最终不具有归还能力,但是集资人不具有归还能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是否支付本息,而是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支付本息是非法集资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按期支付本金和高额回报反而有可能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2011年版最高法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没有把“借新还旧”列入“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而是强调了更具有操作性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而在实际案例中,对于“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到底是以非法吸存定性还是以集资诈骗罪立案,需要深入到具体的案例中来观察。
比如在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周辉集资诈骗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周辉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手段,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是典型的利用网络中介平台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本案中,周辉采用编造虚假借款人、虚假投标项目等欺骗手段集资,所融资金未投入生产经营,大量集资款被其个人肆意挥霍,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如果有一定的经营实体,具有一定的利润能力和经营实力,借新还旧是为了维持生产经营,则可能构成非法吸存。
如果本身拥有一定的主营业务,在经营过程中面向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拆东墙补西墙,则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比如在某些涉嫌非法集资的消费返利平台中,集资人吸收的大量资金都用于返利和平台本身运营,如巨鑫涉嫌非法吸存案,向平台的消费者(集资参与者)承诺消费后百分百返利,而实际上,其表面的主营电商业务利润根本无法支持其利润,其返利模式能暂时持续的原因就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来维持,而且法院认为,考虑到消费返利这种模式本身,有一定的商品交易属性,其往往有一定的实物商品作为对价,较难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最终其控制人被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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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书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合同为农业其他是否可认定为阴阳合?
你这个题目问题不清晰。阴阳合同是口头说法。
一、借新还旧是银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法还款,银行给予发放贷款以偿还旧贷款的做法。用途明确。借款人无法挪用。
二、农业其他是用于农业其他方面的贷款用途,相对宽泛一些,但是固定在农业领域。
三、现在的银行贷款用途明确,金额大一点的,如企业贷款500万以上的必须受托支付给交易对手的。
四、如果挪用贷款改变用途,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如果银行不处理,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出来,可能招致严厉处罚。
新版征信报告实施后,借新还旧是否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新版征信上线后,对借新还旧,肯定是有影响的。
先说你个人问题,这个问题吧,也有可能是银行确实是监测到你,也有可能是客户经理诈你的,如果你经验不丰富,就会被对方问出家底。
还有一点,对方就是扯谈,上征信,你这借款,本来就是上征信的,银行的房贷、装修贷,本身就是上征信的,他还说上征信,就是吓唬你。
只要你不逾期,征信就是正常的,但是也有变态银行,有可能会要求你提前还清,这个确实是有的,但不多。
其实不管是新征信,还是老征信,对借贷还贷方式,都是会有影响的,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都 是上征信的,长期循环借,负债都会有体现,循环多了,后期各大机构,都可能对你拒贷,就是不放款给你了。
另外,再说一下,新征信上线时间不确定,不知道啥时候上线,前段时间,央行出来辟谣了。
贷款新规实施后可否借新还旧?
有三个条件:
1、根据《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
(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三)贷款担保有效;
(四)属于周转性贷款。
2、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列入正常贷款的,应由信贷经营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审核,报其主管行长核准后,由会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
3、对逾期贷款,应在贷款到期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或由会计部门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对呆滞贷款,应在逾期贷款满规定年限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或由会计部门转入呆滞贷款科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7月27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试行),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中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长期以来,中国专业银行信贷资金基本上是粗放式经营,不良贷款在专业银行贷款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良贷款问题不仅严重制约着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而且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已到了非解决不可而又很难解决的地步。分析不良贷款的成因对促进中国银行业务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
银行借新还旧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
银行借新还旧贷款条件 条件一:利息结清 有些贷款可能没办法偿还,于是再向银行申请新贷款,但前提条件要满足利息是偿还的,也就是说,本金是可以再申请新贷款用来偿还,但是利息必须结清 条件二: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良好 不管是哪类贷款,重要的考核因素就是看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那么同样,银行借新还旧贷款也要看贷款申请人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有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能不能按时支付利息。 条件三:银行借新还旧贷款的用途是用于周转 银行贷款是有严格的贷款用途限定的,用于投资用途是无法申请到贷款的 条件四:银行借新还旧贷款需要办理的足额有效的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