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是我们自己用钱买的,为什么还要交月租呢?难道是租不是买?
应邀回答本行业问题。
手机号码是国家资源,你没有花钱买,而且也不卖给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四节 第二十七条 规定: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电话号码就是归国家统一管理的电信资源的一种。
所以,你对电话号码没有所有权,你只有使用权,或者你也可以认为国家把号码租给三大运营商,三大运营商再转租给你。
你入网的时候运营商不可能向你收"买号费",而如果你从"号贩子"那里买的电话号码则是另外的事儿了,买来的号码归属也并不是你的。
现在说的月租费,其实也不是什么月租费,只是一些服务的套餐而已,如果说费用的话,说成是"最低消费"或者是更准确一些。
这些月租费包含的内容,比如多少分钟,多少流量等,如果用单独的购买来说,也都是高于月租费的,也就是说三大运营商并没有收取你"号码占用费"。
而实际上这个号码占用费,三大运营商还是要按月或者按年上交给国家的,这笔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果使用手机年头比较久的,会记得以前有一个三大运营商代收的每3个月10元的"无委费",就是这个费用,其实上现在三大运营商还在替用户缴纳这笔费用。
总而言之,个人的手机号码的归属权是国家所有,也不是三大运营商所有。你并没有因为号码本身支出过购买费用,也没有租用费用,那是通信系统的使用,是包含打电话、上网等的套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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