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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租号

时间:2020-06-06 08:10:02 作者:租号谷平台

信用证问题,谢谢!

分应该多加点:

46A:Documents Required

46A单据要求

1. DRAFT FOR 100 PERCENT TO BE RAISED.

1.须提交全额汇票。

2.EACH DRAFT AND DOCUMENT MUST STATE DRAWN UNDER STATE BANK OF INDIA TRADE FINANCE C.P.C KANPUR INDIA CREDIT NO 050691IM0000035 DT 19.1.2010.

每份汇票与单据均须注明“DRAWN UNDER STATE BANK OF INDIA TRADE FINANCE C.P.C KANPUR INDIA CREDIT NO 050691IM0000035 DT 19.1.2010.”(在2010年1月19日印度国家银行开出的第050691IM0000035号信用证项下支取)

3.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FOUR COPIES. INVOICE TO SHOW UNIT PRICE OF GOODS COVERED AS USD xxx PERM.T FFR SODIUM TRIPOLY PHOSPHATE(S.T.P.P) AS PER SALES CONTRACT NO.xxxxx

3.签署的商业发票4份,注明单价USDXXX每吨,FFR 三聚磷酸钠(S.T.P.P) 详见XXXXX号合同。(FFR是什么的缩写,你有没有拼错CFR?)

4.SHIPPING ADVICE SENT TO IMPORTER WITHIN 5 DAYS AFTER SHIPMENT AT FAX NO xxxxx SHWOING THE DETAILS OF SHIPMENT INCLUDING CREDIT NO,INVOICE VALUE OF GOODS, NAME OF THE ITEM AND QUANTITY SHIPPED,VESSEL'S NAME AND BILL OF LADING APPROXIMATE DATE ADN TIME OF ARRIVAL OF THE RELEVANT VESSL AT DESTINATION. PACKING LIST CERTIFICATE OF ORIGI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4.装运后5天内传真(传真号码XXXX)发给进口商的装运通知,显示装运详情,包括信用证号码、发票的货物金额、装运的内容与数量、船名、大约的提单日及预计的到达日期。装箱单、产地证、质量与数量证书?最后这句放在这里不通呀?是要求这三种证书?

5.A COPY OF BENEFICIARY'S LETTER ADDRESSED TO IMPORTER EVIDENCING DESPATCH OF ONE SET OF NON-NEGOTIABLE SHIPPIN DOCUMENTS TOGETHER WITH RELEVANT DOCUMENTS DIRECT TO IMPORTER BY COURIED AND AIRMAIL.

5.受益人通过航空快递发给进口商的函件副本,证明一套副本的装运单据连同其他单据直接航空快递给了进口商。

6.BENEFICIARY CERTIFICATE THAT THE GOODS SHIPPED CONFIRM TO CONTRACTTHAT ALL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THERE OFF HAVE BEEN COMPLIED WITH

6.受益人证明装运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的各项要求。

47A:Additional Conditions.

47A 附加条款

1.ALL DOCUMENTS MUST BE MARKED WITH OUR BANK NAME,I.C NO. AND DATE

1.所有单据须注明我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及开证日期(I.C错了:)

2.WE WILL DEDUCT FROM THE BENEFICIARY USD xxx FOR EACH SET OF DISCRIPANT DOCS IN ADDITIONS TO OTHER EXPENSES.

如单据有不符点,我行将扣减受益人XXX美元,并附加其他费用。

3.CONTAUNERS DETENTION CHARGES SHALL BE FREE FOR 14 DAYS AFTER DISCHARGES OF CARGO AT UNOAD PORT.

3.在卸货港货物卸船后需有14天的集装箱免租费。(这里CONTAUNERS与UNOAD拼错了吧?,这条要注意,一般的船公司的免租期是7天)

4.WE ACCEPT ONLY LINEAR OCEAN BILL OF LADING

4.我行仅接受班轮提单

5.ALL APPARENT SPELIING MISTAKES ARE ACCEPTABLE FOR L/C NEGOTIATION

5.单据中的拼写错误在议付时是可以接受的(难怪上面有错误)

6.INVOICE AND CERTIFICATE OF ORIGIN TE BE CERTIFIED BY LOCAL CHAMBER OF COMMERCE.

6.发票与原产地证需当地商会认证。

进出口合同的内容有些什么? 谢谢 急用!

进口合同样本:

买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议付银行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寻找法律援助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际贸易与实务的案例以及解释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怎么计算?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 1.基本形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进口货物以海关确认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准的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正常成交价格是指成交双方不具有特殊经济关系,且该项货物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来购到的正常价格。所称的CIF价格,包括货价以及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对于卖方付给我方的正常回扣、佣金在合同内订明的,应从成交价格内扣除。在成交价格外,买方另行付给卖方一部分佣金,应加入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从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购进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上述相同货物是指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包括物理或化学性质、质量和信誉,但是表面上的微小差别或包装的差别允许存在。上述类似货物是指具有类似原理和结构、类似特性、类似组成材料,并有同样的使用价值,而且在功能上与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如按上述规定,完税价格仍未能确定的,应当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利润作为完税价格,上述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及利润经综合计算定为完税价格的20%。2.几种特殊形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CIF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的、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CIF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如上述原出境货物在进境时的CIF价格无法得到,可用原出境货物申报出境时的FOB价格替代。如上述两种方法的CIF价格都无法得到时,可用原出境货物在境外加工时支付的工缴费加工运抵中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一切费用作为完税价格。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租赁方式进境的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如租赁进口货物是一次性支付租金的,也可以海关审定的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寄售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作为保税货物处理,即将货物存入保税仓库,按实际出库销售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另一种是进口后即投入市场销售,则以海关审核的货主开出的发票价格作为该项货物的完税价格。3.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确认中的共同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或者高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CIF价格、FOB价格或者租金、修理费、料价费等以外币计价的,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关税。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及关税的计算1.CIF价格以我国口岸CIF价格、CIF价格加佣金价格、CIF价格加战争险价格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就分别以该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CIF价格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醇,进口申报价格为CIF天津USD500000。当日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税则号列:甲醇应归入2905.1100,税率12%。

先计算出甲醇的完税价格如下:

USD500000×8.64=4320000

再计算出甲醇应缴的进口关税如下:

4320000×12%=5184002.FOB价格。以国外口岸FOB价格或者从输出国购买以国外口岸CIF价格成交的,必须分别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加从发货口岸或者国外交贷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若以成本加运费价格成交的,则应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完税价格内应当另加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时,也可以外资系统海运进口运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为FOB旧金山USD325000,运费每吨USD40,保险费率3‰,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

先计算运费如下:

5000×40×8.64=1728000

再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如下:

325000×8.64=2808000

最后计算完税价格如下:

完税价格=/=4536000/0.997

=4549648.95≈4549649

经查找,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10%,计算该批进口硫酸镁的进口关税额如下:

进口关税额=4549649×10%=454946.90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自英国进口柚木木材,运费为44200元,保险费率为0.3%,佣金为CIF价格3%,进口申报价格为CIF香港USD580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折合为人民币如下:

580000×8.64=5011200

再计算完税价格如下:

完税价格=/

=5221400.20≈5221400

经查找,柚木木材的进口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为9%,计算该批进口袖木木材的进口关税额如下:

进口关税额=5221400×9%=4699263.CFB价格。以货价加运费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GFR/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醛17吨,保险费率0.3%,进口申报价格为CFR天津USD306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如下:

306000×8.64=2643840

再计算完税价格如下:

完税价格=2643840/=2651795.39≈2651795

经查找,该进口货物税则号列为2912.1100,税率为10%,计算该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额如下:进口关税=2651795×10%=265179.50

为了计算方便,可先计算出常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常数=1/

再计算完税价格。再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CFR价格×常数

对个别货物实际没有支付运费,以及货物没有投保的在计征时可酌加运费和普通保险费。

由陆路进口的货物在计算完税价格时,所有应加运费等均均应计算至该货物运抵我国国境为止。4.正常批发价格。若海关不能确定进口货物在采购地的正常批发价格,则应以申报进口时国内输入地点的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以及进口后正常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如果国内输入地点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不能确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不征国内税货物的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应缴纳国内税的货物应当扣除国内税,计算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M公司经批准从国外进口一批护肤护发品,其CIF价格已无法确定,进货地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正常批发价格为925000元,国内消费税税率为8%,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批护肤护发品应纳的关税。完税价格=925000/=925000/1.45

=637931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637931×15%=9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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