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租号营中心 正文

租号表啥好

时间:2020-06-06 13:30:01 作者:租号谷平台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号

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消息,由于申请户条件不符、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厦门市日前又有105户居民被取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号码。

被取消轮候号的105户中,有8户名下有房产或5年内有房产交易记录,或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2平方米,申请人未如实申报,有隐瞒和弄虚作假行为,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有40户因不符合申请条件,本次轮候资格被取消,轮候号码作废。被取消轮候资格的原因包括“年收入超过申请控制标准”“申请人未达晚婚年龄”等。另有57个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号码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撤销了申请。

07年12月,厦门市172户居民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被取消轮候资格。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是由申请人自主申报,再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市公房管理中心、市国土房产局严格审查、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同时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将配合协查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

按照厦门市相关政策,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建立在自主诚信申报的基础上,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另外,根据刑法规定,针对骗取一定数额的财政补助和政府补贴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资产负债表怎么填?请详细说明

工业企业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付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

9.“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在本项目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企业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

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15.“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递延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2.“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收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如应付保险费、存入保证金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应付工资”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以“-”号表示。

25.“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26.“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给投资者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润(多付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各种款项(多交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0.“待扣税金”项目,反映交纳增值税的企业按照规定留待以后月份从应交的增值税中继续扣抵的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待扣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尚未归还外商的设备价款;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本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另行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扣除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

36.“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资本公积”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应分别根据“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

公司正式营业时前期发生的开办费,租赁费,固定资产如何按月摊销?如何自制摊销表??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账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办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这样答复:“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该按照新税法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作纳税调整。至于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作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综上所述,开办费不用摊销了,直接在当期一次性转入费用类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在什么地方申请啊?

想住公租房,怎么知道能申请多大面积?

2人家庭,40平米内

3人家庭,60平米内

4人以上,80平米内

据介绍,公租房的配租面积要与申请家庭人数大致相对应。2人家庭,只能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3人家庭,只能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只能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住房。

如果市民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以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住房。

我选好地点和户型,但会不会生活不方便?

家里有厨房厕所 小区有小学幼儿园

“每5户设计一个地下停车位,周边有小学、幼儿园和社区管理用房及商业配套设施。”政府展区位于一楼展厅最显著的位置,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做了全面介绍。在公示出来的户型图上,记者看到,每个户型都配备了厨房、厕所等基本功能。此外,公租房会进行简单装修,市民租赁后可直接入住。

此外,展区还对鸳鸯、大竹林和华岩片区公租房户型图进行了公示。三处公租房容积率均在4以下,分别为3.79、3.47、3.78。其中,即将于5月中下旬开工的华岩片区公租房户型最好,该片区建成后预计有2万套户型。

从现场的户型图来看,鸳鸯和大竹林片区都是3梯12户,华岩片区是每层楼3部电梯10户住户,每户至少都有2个阳台。户型图上面积最小的套内为41.79平方米,除了满足客厅、餐厅、厨房、卧室等居住功能外,还配有两个阳台。而就在该片区内,还有两室一厅的户型配了3个阳台。

要带什么材料,要办哪些手续?

没有户籍门槛 按顺序摇号选房

申请程序分为:申请、审核、轮候、摇号、选房、签约、入住

第一步: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居住需要提出申请。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人群有: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只要在本市无住房、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均可申请,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需要携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第二步:公租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第三步: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地点建立轮候顺序。

第四步:在配租公租房时,将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

第五步:摇号选中者,此时就可以依次选房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合同了。

第六步:搬家。

房子住出感情了想买,

但一时拿不出全款咋办?

住满5年,

可分期付款买下公租房

在退出机制方面,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如果住满5年有了感情,也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这里的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如果购房者手头一时拿不出全款,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不同的是,一次性付款后,就不用再支付租金;如果市民选择的是分期付款,那么没有付款的面积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需要说明的是,公共租赁房不准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它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如果相关部门一旦发现有人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5-23 19:18 那只有1个人

可以申请不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5-23 19:25 可以的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5-23 19:32 租金 价位 有说明吗

1个人 能申请到多少平米的面积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5-23 19:40 单身人士最多可申请到40平米的。

哪些人可申请?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如何分配房子?

申请者按顺序摇号选房

公共租赁房,也分不同的楼层、面积、朝向,如何给申请人配房?

据介绍,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以及选择的公共租赁房的地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房子者签订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次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公共租赁房配租面积与申请家庭人数大致相当,2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3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4人及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

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房。

申请人要年满18周岁,还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按顺序参加摇号后选择房子

租号表啥好链接:/about/103235.html

上一篇:苏晨租号网
下一篇:把自己号租
  •  标签:  
  • 租号表啥好相关阅读
  • 租号表啥好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