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备用金问题
备用金在国家对财务制度上没有什么规定。可是有要求是及时归还结清,特别到年底在帐面上不能有太多的备用金数额。
限额是企业的自主权也没有什么规定。
11月3号某人借备用金10000元,30号报销差旅费6000元,招待费5000元,现金支付差额。请问如何做分录?
11月3号某人借备用金10000元,30号报销差旅费6000元,招待费5000元,现金支付差额,账务处理为:
11月3日:
借 其他应收款-XX人 10 000
贷 库存现金 10 000
11月30日:
借 管理费用-差旅费 6 000
-招待费 5 000
贷 他应收款-XX人 10 000
库存现金 1 000